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 《泰州市海陵区深化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bt365官方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州市海陵区深化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2018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冲刺之年。近三年来,全区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部署,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省食药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考评指标(2016版)》(苏食药监办〔2016〕16 号)的文件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为进一步加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确保今年年底前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和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部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以创建工作为载体,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督促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凝聚社会共治合力,切实提高全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确保广大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二、创建目标 按照“两级联创、融合开展、共同成功”的工作思路,力争到今年年底创成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现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有力,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监测体系健全,应急处置及时,社会共治格局基本构建,公众满意度较高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有七项: (一)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应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区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完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分工明确;区、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健全。 (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完善。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到位,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统一有序,食品抽样检测完成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要求的“4 份/千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监管所需必要经费。 (四)食品安全监管有力。各环节监管体系健全,工作到位,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农村家宴、农贸市场监管制度健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摊贩和加工小作坊管理规范,对各类监管对象做到现场检查覆盖率 100%。 (五)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到 100%;《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完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基本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及时处理率达到 100%;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应急体系延伸到各镇(街道、园区)、村(社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食品安全“四进”(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进重点单位)活动成效显著。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推行网络监管,支持媒体监督,鼓励群众参与,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对创建工作知晓率、创建举措支持率 80%以上。 (七)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较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高,第三方评价群众满意度不低于 70%。 三、实施步骤 (一)分解任务,明确责任(2018 年 2 月-4 月)。根据工作职责,将我区创建工作任务和指标,细化分解到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对照本方案和《泰州市海陵区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考评指标分解》,在总结前期创建的结果下,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制定本地、本部门创建推进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把握进度,确保在2018 年 8 月前完成创建工作相关指标。 (二)组织发动,全面实施(2018 年 4 月-8 月)。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任务和指标,深入发动和部署,层层签订责任状,全面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对照创建指标,找出存在差距,研究解决办法,提升工作成果。借鉴靖江、高港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调度,加强培训,定期督查,阶段考评,全力推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力争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创建标准。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全面总结,考核评价(2018 年 8 月-2018 年 10 月)。8月底前,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对照区深化创建实施方案及目标责任分解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区创建办会同有关部门对照江苏省考核评价标准和细则,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模拟测评,查漏补缺,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规定整改期限,督促整改;10 月底前,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整改意见,落实创建整改工作,区食安委加强跟踪督导,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初步达到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各项标准。 (四)评估提报,申请验收(2018 年 11 月)。区创建办对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完善申报材料,形成自评报告报送至市食安委;迎接上级对我区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把保障食品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要加强综合协调。海陵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一部署和领导,区创建办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工作部署和落实。三要严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泰州市海陵区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考评指标分解》要求,进一步细化分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分工的时限、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二)强化督导,推动创建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海陵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定期听取区创建办关于创建工作检查及督导情况报告。区创建办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召开推进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及督导考核结果,研究解决创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三)科学防范,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一要及时修订完善各级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率和处置率要达到 100%。 二要开展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全面提高监管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应急处置专业化水平。 三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分析、研判,建立完善舆情处置预案和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媒体宣传工作机制,舆情处置率和及时率达到 100%。 (四)加强宣传,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一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切实落实专项举报奖励资金,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二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强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社会观察员队伍建设,开展对政府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三要组织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科普宣教工作,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微信公共平台、社区科普宣传站、食品安全知识学堂等形式,使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认知度和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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